日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本市2020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0〕627号),旨在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本市服务业统计的相关要求,全面反应本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现状和支撑本市重点产品发展的成效。
请相关机构登录上海填报平台http://fw.scjgj.sh.gov.cn/shaic/login!toUserLogin.action,按时完成填报。
填报对象
1.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及各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许可证书(包括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公路水运工程、医学、特种设备、职业卫生、公共卫生、药品、进出口商品、防雷、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实验室、检验机构。
3.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实验室或研发中心。
4.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沪认证机构或认证机构在沪分支机构。
时间安排
数据填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
填报要求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信息;
2. 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应上报年度报告,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应上报社会责任报告;
3.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应在上海平台填报,避免重复填报;
4.如有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行为,将受通报和处罚。
注意事项
1.请于2021年1月8日前填写统计回执:
2.请留意手机短信:
如有统计负责人或填报人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
填报小贴士
1.下载和学习《通知》精神
http://scjgj.sh.gov.cn/1138/20201231/2c9bf2f676b338da0176b650ac9d0adb.html
2.上“沪检云课堂”收看培训视频
http://www.shtestcloud.com/curriculumInfoDatil.html?id=13
3.拨打咨询电话,加入统计填报交流群
检验检测机构填报咨询:62490946转306分机;
认证机构填报咨询:64710079转812分机
另外,提醒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记得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定期上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