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安徽亳州一家汽车用品店被罚款200000元 发布时间:2021-03-12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以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涉及亳州曹某某汽车用品店虚假宣传案。
一、基本案情:
亳州市曹某某汽车用品店在其生产、销售的“金明赫”牌车用尿素溶液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注“CCTV上榜品牌”,且该标签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经查,中央电视台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含有“CCTV上榜品牌”字样的称号或证书。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生产了金明赫牌车用尿素溶液1550桶,已销售1475桶,获利7825元,货值金额24450元。
二、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合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