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11种脂肪族二元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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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质 11种脂肪族二元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水质 11种脂肪族二元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组主要成员:李利荣、席宏波、岳昂、吴昌永、周岳溪、刘殿甲、张肇元、裴淑玮、王效国、张静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脂肪族二元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A)、己二酸二甲酯(DMA)、己二酸二乙酯(DEA)、壬二酸二甲酯(DMAz)、己二酸二丙酯(DPA)、己二酸二异丁酯(DIBA)、己二酸二丁酯(DBA)、癸二酸二丁酯(DBS)、己二酸双(2-丁氧基乙基)酯(BBOEA)、己二酸二辛酯(DOA)和癸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S)的测定。
取样量为 200 ml,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3 μg/L~4 μg/L,测定下限为12μg/L~16 μg/L。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承担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编制组成员:李红莉、郭文建、李 琳、王桂勋、解军、孙俊玲、刘延峰、吴庆东、薛皓元、曹燕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1999)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1999)的修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将上述两个标准整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变更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完善了方法的检出限、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
——增加了气袋采样方法;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1999)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 ml时,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0.07 mg/m3和0.08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0.28 mg/m3和 0.32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