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涉及质谱测定方法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发布 发布时间:2025-09-18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9月28日前截止。

点击标准名称可查看全文:

一、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水质 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项目承担单位:山东省东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组主要成员:周同娜、尹海亮、李月英、孙涛、任君焘、 裴淑玮、李旭华、陈金鹏、刘传秋、刘新亮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 4-叔丁基苯酚、4-丁基苯酚、4-戊基苯酚、4-己基苯酚、4-庚基苯酚、4-辛基苯酚、4-叔辛基苯酚、4-支链壬基酚、4-壬基酚和双酚 A 的测定。

采用液液萃取法,取样量 500 mL,定容体积 1.0 mL,进样体积 1.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3 μg/L~0.009 μg/L,测定下限为 0.012 μg/L~0.036 μg/L。详见附录 A。

采用固相萃取法,取样量 500 mL,定容体积 1.0 mL,进样体积 1.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3 μg/L~0.02 μg/L,测定下限为 0.012 μg/L~0.08 μg/L。固相萃取法不适用于海水样品测定。

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编码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编码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李婧妍、刘明元、孟晓艳、钟琪、吴祺、梁思远、柴文轩、刀谞、钟声、杨子成、唐桂刚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涉及的点位、设备、监测指标、数据时间分辨率、站房信息和数据标记的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加工、应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中的编码,其中站房信息和数据标记编码仅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刘明元、柴文轩、李婧妍、杨子成、李海军、李静云、王强、孟晓艳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系统结构、数据采集方式及设备技术要求、数据传输通信协议、通信流程、通信机制的技术要求和通信数据结构的格式要求。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平台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之间的数据联网过程。数据平台与数据平台间的数据传输交换,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水质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征求意见稿)

《水质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编制组主要成员:曹 阳、蒋雪梅、何吉明、史 箴、赵云芝、艾 莲、庞妍娇、张 帆、张璐涛、黄 菲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的电导率的电极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电导率的测定。

五、水质 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水质 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组主要成员:郭 丽、李爱民、吴 昊、葛红波、孙琴琴、吴 艳、李旭华、唐 彦、王 璠、唐 琛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8 种酰胺类农药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乙草胺、异丙草胺、甲草胺、敌稗、异丙甲草胺、杀草丹、丁草胺和丙草胺等 8 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采用液液萃取法,取样体积为 200 mL,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3 μg/L~0.5 μg/L,测定下限为 1.2 μg/L~2.0 μg/L;采用固相萃取法,取样体积为 200 mL,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3 μg/L~0.4 μg/L,测定下限为 1.2 μg/L~1.6 μg/L。

六、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报批稿)(二次征求意见)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报批稿)(二次征求意见)》编制说明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首次发布于2008年,起草单位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干扰及消除、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样品保存时间、准确度等内容;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符合和缩略语、样品检出限、危废处置等内容;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结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分析步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废止。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巩宏平、刘劲松、李沐霏、朱国华、周 欣、王 玲、王 静、傅清云、潘初红、许鹏军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二噁英类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二噁英类的测定。

样品取样量为 10 L,定容体积为 20 μl 时,2,3,7,8-氯代二噁英类的方法检出限为 0.04pg/L~0.4 pg/L,测定下限为 0.16 pg/L~1.6 pg/L。

七、海水 11种元素的测定 在线预处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海水 11种元素的测定 在线预处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项目承担单位: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母清林、佘运勇、王 雄、邵君波、王旭涛、王晓华、梁永津、谢丹平、黄 备、曹桐辉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海水中 11 种元素的在线预处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中铜(Cu)、铅(Pb)、锌(Zn)、镉(Cd)、钴(Co)、镍(Ni)、钒(V)、铁(Fe)、锰(Mn)、铬(Cr)、钼(Mo)等 11 种元素的测定,也适用于盐度大于 3 的含盐地表水、地下水中以上 11 种元素的测定。

本方法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 0.02 μg/L~0.3 μg/L,测定下限为 0.08 μg/L~1.2 μg/L。

八、土壤和沉积物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A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土壤和沉积物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A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朱超飞、郭婧、杨文龙、杜兵、董亮、黄业茹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取样量为 10.0 g,试样定容体积为 1.0 mL,进样体积为 5.0 μL 时,α-六溴环十二烷、β-六溴环十二烷、γ-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方法检出限为 0.06 μg/kg~0.07 μg/kg,测定下限为 0.24 μg/kg~0.28 μg/kg。

九、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报批稿)(二次征求意见)

  《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报批稿)(二次征求意见)》编制说明

《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77.4-2008)首次发布于2008年,起草单位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干扰及消除、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样品保存时间、准确度等内容;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样品检出限、危废处置等内容;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结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分析步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废止。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李沐霏、刘劲松、巩宏平、朱国华、周 欣、王 玲、王 静、傅清云、潘初红、许鹏军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二噁英类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二噁英类的测定。

样品取样量为10 g,定容体积为30 μl时,2,3,7,8-氯代二噁英类的方法检出限为0.08 ng/kg~0.7 ng/kg,测定下限为 0.32 ng/kg~2.8 ng/kg。

十、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承担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编制组主要成员:张素坤、张漫雯、冯桂贤、陈来国、黎玉清、黄锦琼、付建平、高 博、尹文华、韩静磊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氯萘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1-氯萘和 2 -氯萘 2 种一氯萘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7.5 L(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 0.50 ml 时,1-氯萘和2-氯萘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0.4 μg/m3,测定下限均为 1.6 μg/m3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