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改革主要时间节点:
18年6月20日前,各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将报批印发;
18年9月30日前落实“三定”规定;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在今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地方机构改革主要时间节点:
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
2018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
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
地方机构改革全部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 来源:监管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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